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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二手房贷款---贷款指南

   个人二手房贷款是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个人住房或商用房的贷款。
  
   一、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基本条件
  要求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额度
   所购房屋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贷款人确认的房屋交易价或房屋评估价(以较低者为准)的70%;所购房屋为商用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贷款人确认的房屋交易价或房屋评估价(以较低者为准)的50%。

  四、贷款期限
   所购房屋为住房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所购房屋为商用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所购房屋房龄一般不超过15年。

  五、须提供的资料
   申请借款时,应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我行提交如下文件:
   (一)借款人资料
   1. 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 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 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 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 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有关资料。

   (二)所购房屋资料
   1. 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 首付款证明;
   3. 所购房屋产权证明;
   4. 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5. 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上市,需提供有关部门准予上市交易的文件或批准证书;
   6. 房龄在5年(含)以上及贷款人认为房屋价值需评估的,借款人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7. 我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我行工作人员收妥您的借款申请及规定的文件后,将按银行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调查、核验,并尽快给您回复意见。
   如同意您的借款申请,我行工作人员会通知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或由我行代您办理保险、公证、抵押登记等手续,并与您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每月等额还款明细

贷款期限(年) 年利率(%) 贷款本金 总期数 月还本付息额
1 5.265 10000 12 857.28
2 5.427 10000 24 440.63
3 5.427 10000 36 301.63
4 5.508 10000 48 232.60
5 5.508 10000 60 191.05
6 5.751 10000 72 164.56
7 5.751 10000 84 144.90
8 5.751 10000 96 130.21
9 5.751 10000 108 118.83
10 5.751 10000 120 109.77
11 5.751 10000 132 102.41
12 5.751 10000 144 96.30
13 5.751 10000 156 91.17
14 5.751 10000 168 86.80
15 5.751 10000 180 83.05

个人二手商用房贷款每月等额还款表

贷款期限(年) 年利率(%) 贷款本金 总期数 月还本付息额
1 7.605 10000 12 868.06
2 7.839 10000 24 451.54
3 7.839 10000 36 312.62
4 7.956 10000 48 243.92
5 7.956 10000 60 202.55
6 8.307 10000 72 176.84
7 8.307 10000 84 157.40
8 8.307 10000 96 142.93
9 8.307 10000 108 131.78
10 8.307 10000 120 122.96

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工行自贡分行:电话:2202561 2309573 22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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